各二级学院,2017级学生:
为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,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,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《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》(浙教高教〔2012〕165号)和《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转学、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》衢职院学〔2017〕9号,现就2017年级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二级学院要妥善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思想工作,并帮助学生分析利弊,指导学生进行专业重选。
2.各二级学院考虑教学条件,确定各专业可转入名额,于12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招生科。并提前准备专业适应性考核办法。
3.学生处将于12月12日公布全校各专业可转入名额。
4.有转专业意向并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同学须填写《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》,于12月20日前交给所在二级学院,由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学生报名条件,于12月22日前汇总交至学生处招生科。
5.学生处于12月27前汇总各专业报名人数并公布,根据报名人数和可转入人数决定是否组织考核,同时公布专业适应性考核办法、考核时间。
6.需要组织考核的专业由转入二级学院于1月12日前组织考核,并将考核成绩书面报学生处。
7.根据《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转学、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》,由学生处计算总分,确定各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,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。
8.转专业学生于2018年春季开学时转入新专业学习。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学籍登记、收费变更、寝室调整等相关工作。
按照《学生转学、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》衢职院学〔2017〕9号文件,各二级学院已经根据2017级学生各专业的总人数,并结合各二级学院的实际教学承受能力,确定各专业可转入的人数,现予以公布。
专业名称 | 可转入人数(按政策10%-20%比例) |
艺术设计 | 4 |
摄影摄像技术 | 2 |
计算机应用技术 | 19 |
计算机网络技术 | 9 |
应用电子技术 | 8 |
电气自动化技术 | 9 |
光伏应用技术 | 4 |
会计 | 15 |
应用英语 | 10 |
金融管理 | 5 |
市场营销 | 10 |
连锁经营管理 | 10 |
机电一体化技术 | 10 |
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| 10 |
汽车技术营销与服务 | 10 |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| 10 |
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| 10 |
护理 | 24 |
助产 | 1 |
中药学 | 0 |
学生处
2017年1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