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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招生代码 0071

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2012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

来源:本站    作者:招生办   时间:2012-03-09   人气:

 

为做好我院2012年护理专业自主招生工作,根据《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试点实施方案》,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测试时间及地点
2012年4月22日8:30,衢州职业技术学院
二、测试项目及分值
采取面试的形式,包括形体与礼仪、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、动手能力及素质特长四个方面,分值及测试要求见下表。
测试项目
分值
测试要求
测试时间
备注
形体与
礼仪
30
现场表演自选动作片段(舞蹈、体育舞蹈、广播操、武术等)
2
分钟
可自备磁带或CD音乐(磁带需倒到准确位置);表演时可穿着练功服,不得穿演出服。
语言表达与沟通
40
在规定时间内朗读文章、现场回答考官问题
4
分钟
朗读文章和回答问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。
动手能力
25
考生完成规定要求的操作,测定考生操作的完整性、协调性、连贯性
4
分钟
操作性考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。
素质特长
5
高中阶段获得文艺体育类、文化素质类校级及以上获得证书或展示
2
分钟
携带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认定;不累加,只取一项最高分项加分。
三、测试评分标准
(一)形体与礼仪(30分)
形体素质测试主要测定考生的身材条件、形象气质、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、表情流露等,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:
A.身体条件好,身体各部位比例协调;形象气质好,穿着得体大方;动作整齐协调、流畅;表情自然,面带微笑,得21-30分。
B.身体条件良好,身体各部位比例基本协调;形象气质较好,穿着较得体;动作较协调、流畅;表情较自然,面带微笑,得11-20分。
C.身体条件差,身体各部位比例欠协调;形象气质差穿着不够得体大方;动作不协调、流畅;表情不自然或无表情,得10分及以下。
(二)语言表达与沟通(40分)
语言表达与沟通测试主要是通过考生的朗诵和与考官的交流,测定考生的普通话水平、口语表达能力、思维能力和沟通能力,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:
A语言组织能力强,语调自然,表达流畅,富有感情,得31-40分;
B语言组织能力较强,语调自然,表达较流畅,感情体现较好,得21-30分;
C语言组织能力差,语调不自然,表达不流畅且生硬呆板,感情体现差得20分及以下
(三)动手能力(25分)
动手能力测试主要是通过观看视频演示或考生完成规定的操作要求,测定考生动作的完整性、协调性、连贯性,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:
A.动作连贯、完整,具有良好的节奏感和协调性,得21-25分;
B.动作连贯、完整,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,得16-20分;
C.动作不流畅、不完整,节奏感和协调性差,得15分及以下。
(四)素质特长(5分)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给予素质特长加分。

项目
等级
分值
备注
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省级
5
 
地(市)级
3
 
校级
1
 
科技、发明、创新等大赛
地(市)级以上
3-5
一等奖5分,二等奖4分,三等奖3分
校级
1
 
作文比赛、演讲比赛、辩论赛的个人获奖项
二等奖及以上
5
国家教育部、文化部主办或参办的赛事
三等奖、辩论最佳辩手
4
一等奖
5
省教育厅、文化厅主办或参办的赛事
二等奖
4
辩论最佳辩手、三等奖
3
辩论最佳辩手、二等奖以上
1
校级
文艺、体育类(限单项)
国家级前八名
5
高中段参加由国家教育部、国家体育局、省教育厅、省体育局主办的比赛。
省级前六名
3
校级前三名
1

上述加分因素须在综合素质测试时提供原始证明材料(原件和复印件)交我院进行审核。加分仅限以上四大类项目,且只取一项最高分项加分。
三、评分方式
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独立评分,在除去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分(保留小数点后两位)。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最终得分=算术平均分+素质特长分。评分结果不解释。
四、专家组产生
1.建立专家库。按照不低于考评组人数300%的比例组建专家库,专家名单须在专家人员确定后密封报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已上报的专家名单不得更换。密封的名单在综合素质测试开始前不得启封。
2.入选专家的基本条件: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;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;具有较强的与测试项目相关的知识面和知识结构;须具备中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3.在综合素质测试当日,抽签决定参加测试的专家及其考评组组别,未被选入的专家作为候补。
4.每一考评专家组一经确定,在完成所有考生的测试前,原则上不得更换,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,需报经批准,且更换的专家类别必须相同,并且必须详细向替换者交代个人评分尺度。
五、测试监督
考评专家组成员在评分时应遵守《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守则》的规定,自主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派员全程实施监督。一经发现测试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反《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守则》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,应当场制止,情节严重的,应终止测试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。
监督人员不得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,不对测试结果发表意见建议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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